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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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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关于2023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规定,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和人员范围

申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在我省高等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理论课程。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按照《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资函〔2020〕3 号)文件执行,其中非在编临床教学人员须在人社部门备案,具备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按照《关于转发〈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教资字(2012)18号),在内地(大陆)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内地(大陆)高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

详情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网络报名

1.申请人于2023年4月10日至4月17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报名时应勾选“新余学院”为现场认定点。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A4白纸打印。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网络报名后,请申请人加入2023年新余学院高校教师资格群(群号: 489715323)。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现场确认

申请者应提交下列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相关表格网络下载打印。所有材料的打印件除特别注明外,统一用A4纸打印。表格均应粘贴与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或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2)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凡在“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登记为专职思政教师的,还须提供《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使用);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材料1份(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时间:4月18日-4月21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合理设置,结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和学校实际,合理安排好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考核时需保存现场音像材料等材料。视频格式以mp4的形式单个保存备注姓名+任教学科,于5月5日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6)在职专任教师证明材料1份(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担任专职教师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教师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合同等);

7)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申请人连续一学年(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教学任务证明材料(需提供个人课表和班级课表),辅导员任教学科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高校附属医院人员课程安排详情见(附件2);

8)学校财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3年2月-4月)申请人的工资待遇发放情况证明材料(由人事处提供);

9)申请人应出具学校为其交纳的近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个人在江西人社会app查询、打印);申请人属高等学校正式编制的,提供《机构编制管理证》原件,编制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由人事处提供);附属医院非在编临床教学人员须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10)学校统一组织在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人如实填写体检表第一页个人信息部分。

上述材料提交时间(现场确认):5月8日---5月9日。

地点: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232室,联系电话:6666275)。

申请材料每人建立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张贴“2023年新余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档案袋”),并按材料目录序号顺序整理,纸质材料报送到人事处 232室,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夹名称为“序号01”+“申请人姓名”),扫描文件名称为: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2.编制册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rsczyghk@163.com)。

五、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2023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资函〔2020〕3 号)

附件3:江西省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及测试汇总表

附件4: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新余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6日

 

 

 

 

                          

 


文章分类: 高校教师资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