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和审核
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对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考核登记工作的组织和审核,推进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和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 (试行)》,提出以下要求:
教师本人及时认真填写 《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表》和《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汇总表》并将表格中每一项项目开展情况(细化到时间和活动名称)及有关纸质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学院。对于提供虚假情况、材料的单位、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个人该年度全部公益服务工作量。
2、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项目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教师公益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志愿育人、志愿参与学校工作、志愿服务社会三个方面,具体项目名单及计分标准见附表,老师填写 《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表》时要认真对照《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项目设置和工作量计分标准》的每一项细化内容,不得出现错填和乱填。此项工作二级学院初审时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考核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指定工作人员,并将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的考核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审核,严格把关。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