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教师、最美辅导员、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在推荐评选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全校教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营造做学问、育人才、干事业的良好环境,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良好的精神动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岗教职员工,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包括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双肩挑” 人员、班主任、辅导员、其他服务人员等。
二、评选类型和拟表彰名额
评选类型包括:优秀教师、最美辅导员、服务育人先进个人三类。拟表彰优秀教师27名(附属学校2名),最美辅导员4名,服务育人先进个人2名、疫情防控先进个人2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推荐不限定名额,其中最美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推荐,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推荐,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均可推荐。
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 6 月 25日17:30。
三、评选条件
1.信念坚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2.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师生公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突出。
3.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4.关爱学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学生爱戴。
5.贡献突出。抗击新冠肺炎期间,在一线防疫、线上教学、心理咨询或者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事迹感人,贡献突出。
四、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属学校按照评选条件,经过充分酝酿,采取组织推荐的形式推荐初步预选人。
(二)审查及征求意见。由学校人事处牵头,纪委机关、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就业与事务处、后勤处、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中心、保卫处等部门对各单位提出的初步预选人进行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校党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
(三)党委研究决定。校党委会对提出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议,由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表彰对象。
(四)公示。由人事处将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的拟表彰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先进事迹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表彰。公示无异议后,校党委做出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
五、表彰及奖励
对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学校将在教师节期间授予荣誉称号,同时发放奖金和奖杯。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同时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要把宣传学习先进典型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
2.坚持民主、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属学校在6月25日17:30以前统一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推荐材料包括:《新余学院先进个人推荐表》两份(A4纸双面打印)、《各学院(部门)推优人员汇总表》一份(两份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稿交行政楼236(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稿发xyxyrsk@163.com)逾期未报者,将视为弃权。
附件1:《新余学院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各学院(部门)推优人员汇总表》
新余学院人事处
2020年6月15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