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2019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新余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新余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余教人字〔2019〕7号)的规定,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详情请见附件1
二、网络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三、上报材料及现场确认
1、上报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5月6日-5月10日。
地点:各二级学院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处。
材料收齐后,各二级学院完成初审、盖章等工作,统一于5月13-17日交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221室)。
2、通过学校初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完成后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应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
(5)各二级学院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6)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
(7)必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成绩单原件一份;(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打印);
(8)体检表一份。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完成后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各二级学院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4)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应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
(7)体检表一份。
四、体检时间:6月25日;体检地点由市教育局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教学单位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预审及收集工作。
(二)从事教师职业(含国家“特岗计划”)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是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前提条件,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三)各教学单位指定一个工作负责人与学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科室(资源规划科)对接,配合学校工作安排,做好认定工作。务必要提醒学生要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其余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新余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