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8〕9号《关于2018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网上申请、各院系教学能力测试,教师发展中心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审核,拟同意认定我校徐淑君等126名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高等教师资格,如有异议,请联系:
学校教师发展中心:0790-6666275(联系人:袁术海)
省教育厅监察室:0791-86765312
省教育厅师资处:0791-86765179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有效期七天。
新余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二0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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